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辅导员队伍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辅导员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辅导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学习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进一步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
二、培训目标
以辅导员培训为主题,构建分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
格局。通过培训,从整体上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牢固树立职业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掌握学生管理的规律和方法,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
四、培训内容、方法及步骤
(一)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团建设理论,形式与政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等。
2.学习新规定: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的内容,学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改过的郑州科技学院学生管理新规定以及学校其他各项管理规定以及管理艺术的方法。
3.业务能力提升:针对全院辅导员学历以及职称层次稍低;专注于日常工作的解决,忽略理论的学习等系列问题。并结合学生管理过程中常见易发的问题,通过对全院学管人员进行党的基层建设、学生管理以及服务水平、突发事件的应对等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全院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分散自学、专家指导以及典型示范等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自主学习、集中面授到实践研究的过程,达到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辨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具体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影视教育、经验交流、外出参观、素质拓展等方式方法。
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以及方式方法等详见附件1。
(三)培训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生处作为辅导员培训的主管部门,承担辅导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和相关制度。各院系要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
2.整合培训资源。学校要从校内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辅导员和校外专家学者、高层管理人员中选聘培训教师,不断优化培训师资配置,建立高水平的辅导员培训师资库,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绩效突出的辅导员培训体系。
3.明确相关政策。辅导员的培训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的总体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中去,辅导员培训的经费要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学生处要建立详细的辅导员培训登记备案制度。
4.加大重视程度。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培训工作,院长助理要全程参与,认真做好本院系所属辅导员的培训组织工作。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生处以及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请假。参训人员要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培训笔记。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学员每个人要上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
5.参加培训人员请上交2张1寸照片(6月2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交学生处侯帅老师)。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用考察考评方式,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与年终辅导员考核相挂钩。
学生处
2017年6月2日
附件1:2017年度郑州科技学院辅导员培训班基本安排表
附件2:2017年辅导员培训班分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