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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科院学〔2021〕14号:郑州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4日 12:06 xsc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郑州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郑州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研究,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事假、公假请参照《郑州科技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病假请参照《郑州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制度》执行。

二、事假或病假批准权限如下:

(一)在校学生请假一天之内,不出郑,由辅导员批准。

(二)在校学生请假三天之内,不出郑,由辅导员批准,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备案。

(三)在校学生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不出郑,由辅导员批准,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四)在校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不出郑,由辅导员批准,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学生处备案。

(五)在校学生请假一天及以上,离郑,由辅导员批准,二级学院审核,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处备案。

三、不管是事假、公假还是病假,学生请假期满,都必须及时销假。销假程序如下:

学生请假3天以下期满,须本人到本学院办理销假手续,由辅导员记录销假时间,并在学院备案。学生请假3天以上(含3天)期满,须本人到学院办理销假手续,由辅导员记录销假时间,并到学生处备案。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四、学生因病请假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郑州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病因追踪登记表》。

五、违反校园封闭管理要求,未履行请假手续通过其他方式私自外出离开校园,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本规定自2021年11月3日起施行至疫情完全解除为止,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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