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郑州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范围和条件
(一)已注册学籍并通过入学资格复查的普通本专科一年级学生和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二年级学生。
(二)一年级学生,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一年级学生和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二年级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校或二级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需调整专业时,学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到处分的;
2.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入学资格的;
3.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对口升学考试、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等);
4.应予取消入学资格或应予退学的;
5.该专业报到人数低于30人的;
6.艺术类(含音乐)不能转入非艺术类(含音乐)、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7.艺术类中美术专业和音乐专业不能互转;
8.高考成绩低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的;
9.跨学历层次的;
10.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杜绝违规调整专业。学生拟转专业情况(附件2)要在学院内公示后方可上报学生处审核办理。申请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20日,上报审核时间为11月21日—23日。
(二)学生转入所在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经审查后,有条件地承认学生原专业已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成绩,其标准由转入二级学院确定并上报教务处核实。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规定的总课程方能毕业。
(三)任何转专业学生,必须经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签字盖章,到学生处办理通过后,才能到转入学院学习,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违规受理有关转专业事宜。
(四)学生转专业产生的学费差额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郑州科技学院拟转专业汇总表
2021年11月16日